
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於2月9日就黎智英案件各被告依法作出判刑裁決:黎智英被判監禁20年,其他被告分別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,香港青年聯會(本會)對此裁決表示支持。本次裁決及判刑充分體現香港法治的公平公義,彰顯《香港國安法》「定海神針」的重要作用。此案是《香港國安法》公佈實施後,首宗獲判罪成的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」的案件,具有標誌性意義。
此次判刑充分彰顯司法公正與法治權威。法庭早前頒布之裁決理由長達855頁,詳細揭露黎智英諸多犯罪事實,全案證據確鑿、理據充分、程序正當。法庭依法作出有罪裁決,有關判決公平公正、合法合理,充分彰顯司法正義。值得高度關注的是,本案審理期間,屢有外部勢力及外國政客橫加干預,尤以美西方為首之勢力為甚,屢次企圖以政治手段干預香港特區法院獨立審判,妨礙司法公正、損害香港法治根基。本會對此予以強烈譴責,並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、干擾司法獨立與公正審判。
國家安全是發展的重要前提,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位市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。維護好國家安全才能保障香港高質量發展,確保「一國兩制」行穩致遠、長期繁榮。回首2019年黑暴動亂,香港社會各界均歷經慘痛代價,有關深刻教訓絕不容忘卻;當下社會重回穩定、繁榮有序的大好局面,更應倍加珍惜、共同守護。本會呼籲社會各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,用好《香港國安法》、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及其他相關的國家安全法律,攜手成為國家安全的堅定守護者、積極參與者與重要貢獻者。